7月份,欧洲即将生效两部法规:新欧盟商品安全法规和欧盟电子商务增值税法规。卖家朋友可以点击以下链接回顾新法规的具体内容,以及新法规生效对亚马逊欧洲站卖家的影响:
·《欧洲电子商务增值税法规7月1日正式生效!》
在两部法规生效前,亚马逊欧洲站卖家务必结合以下清单进行自查,确保欧盟新规所需的卖家职责已到位,避免销售情况收到影响。
一、欧盟电子商务增值税法规的自查清单
2021年7月1日起,欧盟将正式开始实行欧盟电子商务增值税法规,亚马逊将对通过任何亚马逊商城订购的向欧盟个人买家(B2C)配送的商品的销售代扣代缴增值税。
以下两种情况的卖家朋友们需要特别注意应对欧盟新增值税法规的变更:
①使用亚马逊物流服务(FBA)/第三方海外仓在欧盟销售的卖家,即欧盟境内库存发货给欧盟买家;
②使用自配送(MFN)在欧盟销售的卖家,即欧盟境外库存直接发货给欧盟买家;
注意:亚马逊不负责代扣代缴的B2B订单,卖家仍需负责自行申报缴纳此类销售的应缴增值税,遵守亚马逊发票政策,向亚马逊企业买家提供正确、合法、有效的票据。
亚马逊欧洲站卖家自查指南:
二、欧盟商品安全法规自查清单
2021年7月16日,新的欧盟商品安全法规(称为《市场监管法规 (EU) 2019/1020》)即将生效,带有 CE 标志的商品需要具有位于欧盟境内的人员作为商品合规性联系人(欧盟负责人)。
另外,受到该法规影响,2021年6月11日起,针对还未在负责人控制面板中填报欧盟负责人的CE标志商品,无法创建亚马逊物流(FBA)入库货件至欧盟/欧洲经济区。
请注意:当在卖家平台首页看到下图提示通知,请尽快点击“提交欧盟负责人”按键,并为CE标志商品上传欧盟负责人信息,以避免亚马逊物流入库货件无法进入欧盟/欧洲经济区。
亚马逊欧洲站卖家自查指南:
此外,自2021年7月16日起,所有受到该法规影响的商品在进入欧盟地区时都需要有欧盟负责人,海关和相关监管机构会进行随机检查。因此无论卖家使用亚马逊物流(FBA)还是自配送(MFN),都请为您的CE标志商品在商品或其包装、包裹或随附文件中显示欧盟负责人的联系信息。